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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科研经费预算的通知
发布者:jww30448 发布时间: 2017-09-19
 
        
    根据国家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规定,我院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与预算不符的情况,需先提出预算调整,报批通过后方可使用。预算调整申请格式(模板)见附件,具体申请流程如下: 
    1. 课题负责人使用个人账号登陆瑞金医院办公协同平台http://oa.rjh.com.cn/。
2. 点击“报告管理”—“新建报告”—“提交一般类型报告”,填写调整预算申请报告,同时原预算经费表作为附件上传。
3. 提交后由科主任进行审核并选择下一步报告审批人—“科技发展处”,进行审批。
4. 经科技发展处和分管院长审批后,在线打印报告正文、审批表,交至科技发展处。
注意事项:
1. 经费调整每个课题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(不包括人员调整)
2. 人员调整仅限于研究生,固定人员一般不予以调整
3.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不在此范围内,请参见“关于转发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》及调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的通知”
附件:
